米乐平台 m6官方平台米乐m6官网 mile米乐m6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市监认证规〔2023〕3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市监认证规〔2023〕3号)
2023-03-29 09:24:32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为推进网络安全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服务机构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网络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就开展国家统一推行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网络安全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服务机构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网络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就开展国家统一推行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根据职责,加强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鼓励网络运营者等广泛采信网络安全服务认证结果,促进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网络安全服务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状况确定并适时调整,现阶段包括检测评估、安全运维、安全咨询和等级保护测评等服务类别。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志由市场监管总局征求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意见后另行制定发布。
三、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组建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认证机构、标准化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和用户等相关方参与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认证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研究提出认证目录、认证规则编写修订工作建议等。
四、从事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从事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活动的专业能力,并经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各部门职责征求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意见后批准取得资质。
五、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机构应当根据认证委托人提出的认证委托,按照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工作,建立可追溯工作机制对认证全过程完整记录。
六、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收费标准和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注销或者撤销等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实施情况及认证证书信息。
七、通过认证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网络安全服务工作,确保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八、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九、网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应用,加强网络安全服务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发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政策法规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
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2024年江西省“双
食品法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法规汇总【2024-2-23更新】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与运行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市场监管厅 住房和城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天津市计量比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农办牧〔2024〕10号)
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更新至2024年2月23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五批委文件的决定 (国卫办发〔2024〕3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俄罗斯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号)
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修订)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49号)
海关总署关于2024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
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更新至2024年2月23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巴拉圭冬青叶(马黛茶叶)等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年 第1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2023年第57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 (2023年 第11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市监稽发〔2023〕123号)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管理的通知 (认秘函〔2023〕52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验室检测质量主体责任的公告 (2023年第26号)
《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
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列入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那是否还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