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杭州滨江区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 号)和《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杭政函2022〕6 号)关于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的工作要求和职称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高新区(滨江)试点认可制造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的批复》(杭人社发〔2022〕122 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第二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杭州高新区(滨江)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附件 1)中的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取得《杭州高新区(滨江)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附件 2)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在高新区(滨江)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电机、电子、仪表、自动化、电力、轻工、化工、化纤、印染、家具、皮塑、造纸、纺织、丝绸、生物技术(不含医疗器械与医药工程等专业)、食品、能源、材料、石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最后3个专业中不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相关可考试的专业)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保送至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缤纷街615号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职称办公室)。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已通过认定的人员取消资格后,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
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申报认定当年12月31日,“以上”均含本级,“年”均为周年。
联系电线.《杭州高新区(滨江)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